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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藏小说网 > 快穿之扑倒男配 > 第三百零九章 美人珠 一曲黄泉歌1
 
林君言在一次勾魂事件中,他惊奇的发现一个非人非妖非道的男子,他手持斩妖刀,长发披肩,身形矫健,出手极为残忍。

只要是碰上他的妖怪都会到霉,就连鬼他也不放过。

他的身上总会散发出一股藕香,行踪诡异,法力高深,林君言的目标总是让他下手为快,那次他追着非人非妖非道的男子,整整30天也无法看清他的样子,几次正面交锋,也只能看到一张金黄色的面具。

而这30天,林君言忘记了乔月娇,她全身爬蔓着血色刺青,最后挣脱铁链。

她从瓶壁上慢慢飞下,全身红色的纱幔在空飞扬,她站在铁链上仰天吼叫,魂瓶瞬间碎裂,最后她轻轻落在冰块上,白色的空间就她一点鲜红,长长的头发垂在腰间,她就像冰室里的一把火,红的异常妖娆。

乔月娇离开了地府,对她来说,那就是解脱。

她站在星空下,头顶的月光很是晴朗,她吸收着大地精华。

一群打猎的人正往山下赶路,乔月娇将头转向那五个打猎的人,顿时像一道红光穿过,速度极快的咬住两个男人的脖子,人血的味道她很喜欢,每吸一口,她的皮肤就会白嫩光滑一点,那三个人看到两个同伴死了之后,都慌乱的往山下跑,手中的猎物也顾不上,通通的往身后丢弃。

乔月娇扔下手中的两个男人,双手张开,鲜红的长裙飞飞,身子慢慢腾空而起,很快飞到两个男人的后面,一只手抓一个,然后张开血盆大口咬在男人的脖子上。

五个男人已经有四人落入她手,剩下的一个边跑边喊救命。

不幸的是,他死的更惨。

乔月娇一只手抓起他的头,最后用力的一拉,人头就离开了他的身体,项上喷出数米高的血柱。

这回真够她好好的饱餐一顿。

喝了这么多人的血,她的皮肤不仅白嫩光滑,还很有血色。

她擦着嘴角的血迹,立于月华之下,道:“林君言,死了这么多人,我看慌不慌?!”

华城的夜晚花灯如昼,最热闹的还数杏花巷中的莺燕楼,这里爆满了不同年龄的男人,只见几十个男人堆在二楼的楼梯间,异口同声的呐喊着“李斯斯!李斯斯!”

而一楼大厅的桌席上还传出杂杂碎碎的声音:“快请李斯斯,大爷可等不及了。”

楼上的老鸨站在一群守卫后面:“不要挤不要挤,李斯斯一会儿就出来。”

而阁楼里的李斯斯,正泡在一缸玫瑰浴中,水雾茫茫,香气缭绕,旁边的丫环把一片片花瓣往她身上洒,李斯斯轻轻的抬起手,慢慢的让水滴一寸寸浸入皮肤。

楼下这群男人几乎要把莺燕楼吵翻,就是这种风尘烟柳之地,才引得这些男人失了德性。

这时候,远处传来夜莺般的歌声,歌词里唱到:“离愁,离愁,那深秋,再回首。离别恨已过几秋,上红楼,交杯酒,执子之手。紧握那颗相思豆.。”

一首凄婉的胭脂泪越来越清晰,歌声越来越近。

听到这歌声后,所有的男人都安静下来,四处张望着,寻找着歌声的出处。

忽然间,楼顶垂下一条红绸丝带,所有人都抬头看向楼顶。

只见一个身穿大红拖尾长袍的女子拉着红绸缓缓飞下,她边唱边跳,美艳无比。

红衣女子轻落在两道楼梯相接的看台上,一张火红性感的嘴唇轻轻的向上勾起,惹得男人们的心脏扑通扑通的狂跳。

她长长的头发束起坠马髻,用一朵朵红梅装饰着,粉白的脸蛋,细长的眼睛,尽显她的狐媚妖娆。一身抢眼的鲜红,足以惊艳四座。

这时,她双手朝两边甩开,袖中飞出两条红色丝带,她的脚轻轻向后抬起,像一只欲飞的仙鹤,两条丝带飞上空中,卷起了一个很美的图形,这支飞天舞她跳的惟妙惟肖,

顿时掌声四起,坐在浴缸里的李斯斯听着外面的掌声,她诧异的看着身后的丫环:“青青,去看看外面发生了什么?”

这名叫青青的丫环退了出去,她望着在台上飞舞的女子,那唯美的舞姿,估计李斯斯也跳不出这种美感,她急匆匆的跑了进去:“楼下来了个漂亮姑娘,舞姿非常精美。”

李斯斯生气的拍了拍浴缸中的水:“给我更衣,我倒要看看是什么样的漂亮姑娘,敢在莺燕楼抢我的风头。”

李斯斯穿好衣服,她站在二楼的回廊中,此时,所有的男人都望着楼下跳舞的女子,李斯斯曾经是最受追捧的头牌,而今却无一人正眼看她,而那些男人的眼球都让楼下的红衣女子吸走。

红衣女最后腾空而起起,千万条红色丝带从她身体飞出,她就像一支被吹散的蒲公英,往四面八方飞去。

最后,她轻轻曼妙地飞出莺燕楼,所有的男人都追了出去。

她站在门前,蓦然回首,笑道:“明天我还会来。”

这些男人围在她面前,却没有一个人敢靠近,她就像男人心中的女神,令这些色狼都不敢亵渎。

一个男子问道:“姑娘叫什么名字?”

“红楼歌,红色的红,莺燕楼的楼,歌声的歌。”

说完,她从门外飞向天空,一抹玫红正奔向月光。

男人们都挤出莺燕楼,望着消失在天际的红楼歌,一些男人感叹道:“仙女,一定是仙女!”

站在楼上的李斯斯甩甩衣袖,面无表情的朝房中走去,她用力的拍打着桌子:“哼!什么红楼歌?我看就是一个贱妇。”

青青走到她身边,眉头紧皱道:“李姑娘,那红楼歌说以后的每天都会来,你该怎么办?”

“哼!我叫她有明天,没后天。”李斯斯阴冷的笑道,很快她扔给青青一袋银子:“去,买一瓶能让皮肤溃烂的药。”

青青接过银子,她怯怯的问:“姑娘是想对付红楼歌,可是这样”

李斯斯冷冷的看了她一眼:“明天给我办妥就行,其他的你不用管。”

第二天,莺燕楼的生意在白天就开始热起来,这些男人到了里面也不叫别的姑娘侍候,一个个坐在桌旁上吃着东西,等着红楼歌。

李斯斯拿着一瓶毒药站在二楼,她也等着红楼歌。

天终于黑了,莺燕楼里的期待是从白天进行到现在,红楼歌神出鬼没般出现在二楼,站在她身边的李斯斯吓了一跳,这个女人,妆很浓艳,全身散发着粉香,像幽灵似的站在这里。

她紧紧的拿着药瓶向后退了几步,红楼歌走近李斯斯,看着她那恐惧的眼神,最后夺过她手中的瓶子,她拿在李斯斯眼前晃了晃:“这种药对我不起作用。”

她打开瓶塞,往自己的手背上滴了一滴,只见她的手穿出一个洞来,可是红楼歌连眉头也不皱一下。

李斯斯吓的脸色惨白,红楼歌拿起她的手,李斯斯想挣脱,可又使不出力气,只能任她摆布。

红楼歌拿起她的一根手指放在烈艳的唇边,她张开嘴,露出一颗尖锐的长牙把李斯斯的手指头穿破。

李斯斯顿时感觉一阵刺痛,可她连呻吟的声音也发不出,只能皱着眉头,望着红楼歌用她破陨的手指挤出一滴血,精准的滴在她手背上的破洞之中,她的手沾到人血后马上愈合了,李斯斯看到这一幕,她瞪大眼睛,看着红楼歌那可怕的眼神。

“现在你也看到了,这药对我没用,不过对你应该有点作用。”

红楼歌把一瓶药洒在李斯斯的脸上,慢慢的,她的脸开始血肉模糊,李斯斯痛苦的捧着脸向后退去。

红楼歌开始唱起胭脂泪,她的歌声完全盖过了李斯斯的惨叫,红楼歌扔掉手中的瓶子,双手张开,宽袖飞扬,莺燕楼落下一片红梅,浓烈的粉香,优美的歌声,千姿百变的舞蹈,加上她那摄人心魄的容颜,实乃绝景!

红楼歌已经红遍华城,大街小巷无人不知。

那晚,她唱完了歌,跳完了舞,有两个不知死活的男人跟踪在她身后,正巧被莫臣华看见了。

他跟在两个男人的后面,直到一个偏僻的小巷子,红楼歌停了下来,她望着两个不怀好意的男人。

“哟,两位是舍不得楼歌吗?”两个男人一步一步的上前,开始对她动手动脚:“是啊,如果能与楼歌姑娘**一刻,就算死也值了。”

红楼歌阴阴的笑了笑,那火烈烈的唇真是要多迷人就有多迷人:“真得连死都不怕?”

两个男人贼笑道:“连死都不怕!。”

红楼歌的指甲变的又长又红,就像五把小刀子安装在手指头一样,血腥的红,她刚想下手杀了两个男人,莫臣华追了过来:“放开那姑娘。”

红楼歌收起纤长的指甲,看着莫臣华那一身正气凌然,将来必有大成。

两个男人回过头,挽了挽衣袖:“妈的,来了个白面书生,敢坏老子好事,不教训下他还不知道爷的历害。”

莫臣华从小就是练着长大,这两个市井小子他还是应付得了,没几下子就被他打爬在地,莫臣华缓的缓的朝红楼歌走来,他被眼前的美女所征服,这么美的女子,比起云宫里的女人美上千万倍。

这时,倒在地上的一个男人拿着刀冲了上来,红楼歌大声喊道:“小心!”

莫臣华回过身,男贼的刀划过他的手臂,莫臣华夺过他手中的刀,两下子把他踢倒在地:“你找死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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