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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藏小说网 > 重燃2003 > 117、我丁雄弹指间,孟凛灰飞烟灭!
 
舅舅根本没注意几人之间的微妙脸色,他注意力全在孟凛身上,走过来拍拍孟凛肩膀:“精神头不错,比上次看起来更健壮了,有经常锻炼身体?”

“是啊,趁年轻,没事跑跑步。”孟凛应了一声,瞅瞅他的跟班正把两个大袋子搁进车后箱行,“舅舅,你是要走了?”

“我来江陵半年了,不仅认识了你这个小朋友,还让我获得很多新体验,江陵是个好地方,我以后会常来的。”舅舅又扭头朝外甥女,说道:“梦菡,给我看好墨龙睛蝶尾,可不准养死了,还有雪茄室,定时记得打扫一下,不然下次我回来见到灰尘,会敲你脑袋的。”

梦菡甜甜一笑,摆出小女人特有的狡黠:“知道啦,我都吩咐过妈咪了,反正她答应了,有什么不对你找你老姐吧,跟我可没关系。我只负责你身体状况,这次来江陵你的情况比以前好多了,对我来说就算完成任务了!表哥肯定会满意,你让他可要好好感谢我,不然跟他没完喔。”

舅舅干咳几声,掩饰威严扫地的尴尬,朝孟凛说道:“有机会来香港的话,一定来找我玩,梦菡知道我的电话,你来之前让她通知我。”

“一定的,我对香港向往已久。”孟凛应了一声。

梦菡忽地想起孟凛没她的电话,旋即拿出手机,“孟凛,你电话号码多少?我打给你,你记一下,嗯,你真去香港的话,我的礼物可不能落下。”

孟凛掏出手机说了一串号码,梦菡打过来,彼此都记住号码。

舅舅最后对孟凛等人挥挥手,坐进奔驰车时,微笑着嘱咐孟凛:“别把我给你的雪茄套搞丢了,它有特殊意义的。”

说完,车门嘭一声关上,四个保镖上了另一台车,消失在视线。

“雪茄套再珍贵也只是俗物啊。”

孟凛嘀咕一声,没放在心上,瞧了敲手机屏幕里躺着的一串电话,有些感慨。

有心栽花花不发,无心插柳柳成荫!

……

丁雄走出机场出口,看到谭鹏双手操胸,跟两个西装男人站在前方,后者只不过眼光扫过丁雄还有凌玉,马上便移开了,继续寻他所要的对象。

丁雄穿着朴素,一件老式的四兜卡叽布中山装,一个带把提的帆布旅行袋,一双越南产的黑色皮鞋,土里土气的好似混进机场捡垃圾的民工。

他这种装饰,在国际都市江陵,就算最大众化的火车站也难找类似的主。

最滑稽的是,丁雄戴着个七十年代挺流行的墨黑太阳镜,咋一看去,仿佛时光倒流的错觉,与周围人流格格不入。

无怪谭鹏认不出丁雄,下飞机有不少人,大伙儿涌出入口,只当丁雄跟时尚靓丽的凌玉被强行挤到一起,就他俩行头,谁也想不到他们是夫妇。

“谭哥。”丁雄走近,摘下墨镜,伸出手,叫住东张西望的谭鹏。

谭鹏愣了一下,仔仔细细打量面前不起眼的土农民…不!现在的农民都比他会摆谱,新时代的农民都比他这德行滋润。

“你,你是丁子?!”

凌玉掩嘴笑了笑:“我就知道你认不出他来了,我给他做了大半夜思想工作,他仍然要坚持穿这玩意上飞机,当时我都不敢看检票员的眼睛,咯咯…谭哥,走眼了吧?”

谭鹏用力朝丁雄胸口上来了一拳,笑骂道:“死丁子,故意戏弄我是吧!我还纳闷你是不是被谁雇进去拿行李的民工呢,呵,还真别说,这行头跟你还挺搭配!”

身后俩个西装青年直勾勾望着土不拉叽的丁雄。

谭鹏回头喝道:“叫雄哥!还不替他提行李!”

俩人这才迟迟疑疑的上来,恭敬的叫了丁雄一句“雄哥”之后,把他行李接过。

谭鹏一把搂住丁雄的肩膀,从口袋里摸出一袋松子递给凌玉:“这是给你的,我知道你喜欢剥这玩意,这习惯还有吧?”

凌玉笑眯眯拿着,说道:“谭哥,谢谢了!”

停车场子,停着一辆豪华大巴,边上停着一台轿车,提行李的两个随从上了旁边轿车,而谭鹏亲热搂着丁雄说说笑笑的朝大巴走去。

大巴的车门悄无声息的滑开,谭鹏站在车前,不无羡慕的看着丁雄,“祥哥知道你坐不惯小车,特意让我们开这台大巴来接你,他对你的习惯记得清清楚楚。”

“祥哥有心了。”丁雄笑了笑,上下扫了扫这车,外形别说了,厚重而威猛,一看不是国产或亚洲车厂的出品。

它有着欧美人注重空间效果感,因此内体积庞大,注定外形是个巨无霸,车箱顶端又高又厚显然是因为自身配置的原因。

从门口看去,只见车里铺着地毯,车壁都用上等桃木镶嵌装饰,跟银色的不锈钢和真皮搭配显得富丽华贵,流线型的整体窗户宽大豪华,装饰得极具匠心,外面看玻璃透显着一种浓郁阴暗的金属茶色,根本就看不到车内的情形,可是从车内且可以清楚的看到外面。

四壁和顶端配有各种效果的灯光,朱红色的真皮沙华靠车箱摆设,正中间有个固定的茶几,从这儿看去不像是车箱,更象是一个豪华的小型客厅。

谭鹏首先走上车,站在车子正中,等丁鹏和凌玉上来后,方才介绍道:“这台大巴是祥哥专门为你从美国福特汽车公司订制的高级旅行房车,前面是客厅,驾驶座后是大屏幕车载影院,音响和底音效果真是没说的!后面是起居生活间,有一个浴室还有一个小厨房,有一个卧室外加厕所,车上该有的东西应有尽有,据说花了祥哥二百万美金呢!”

丁雄站在布置成客厅的车箱里,认真看着谭鹏眼睛:“这么多年,我以为祥哥忘了我了。”

谭鹏叹了口气,拉着他坐到沙发:“你才去越南的时候,祥哥总会习惯性的叫‘丁子’俩字,他都把你当臂膀了。我们都知道,他舍不得你走…所以恭喜,你终于回来了。”

丁雄沉默,谭鹏跟着沉默了,剩下凌玉无所事事的好奇望着豪华富丽的房车,一边继续剥她手掌心的松子,咯吱咯吱作响。

大巴从静止传来强行转换成高速的强力引掣声,跳跃着朝后窜去,很野蛮的倒车出位,一把盘子到位之后急速刹车,车子进行由倒行到静止再到前行的绝对性状态调整后,怒吼着朝前窜去。

驾驶员如此粗野的操作,整个引掣轰鸣乃至车内搭乘的感觉,却毫无颠簸,根本无法感受它正进行着剧烈的运行状态转换,可见这车子的底盘和减震系统极其理想。

昂贵的物品有时候并不仅仅是奢侈的象征,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也是质量的保证。

谭鹏先点燃一只烟递给丁雄,然后自己点燃一只,介绍那个粗狂开车的男人:“他叫陈朗,刚从美国回来,你出事那年,祥哥送他去美国进修的,前天才飞回来,不喜欢说话,但很喜欢飙车。”

“祥哥想让他成为跨国公司的法律代表,可他最后在美国呆不住了,杀了三个黑手党中层,祥哥担心他横死街头,租飞机把他接回来了,第二天他所读的学校,发生了震惊加州的枪击案,所有跟他有亲密关系的学生,全部被干掉了…”

丁雄默默无言,听着却没有插嘴。

一个小时后。

何逢祥看着丁雄的装饰愣了一下,说不出话来。

丁雄恭敬的对何逢祥鞠了一个躬:“祥哥!十年前你让我搭那辆货车去越南时,我就穿这套衣服去的,只可惜那双解放鞋早就破了,不然就是一模一样的行头了!”

“好好好!”何逢祥开怀大笑,他让俩人在沙发坐下,招来侍奉的男佣,接过递过的雪茄,“丁子,看到你这身穿戴,突然想起送你们夫妇上车的那个夜晚,我记得凌玉是穿一件细碎花衣上的车吧,还抱了个娃娃…咦,那个从医院领来的婴儿哪去了,怎么没带回去?”

“祥哥,我给扔了…”

凌玉不好意思的欠了欠身,委屈道:“当时啊,我跟雄哥心情不是很好,一过境后就扔掉了,乌天黑地的,也不知道是死是活。”

何逢祥深深的吸了一口雪茄,不在意道:“扔了就扔了吧,只怪那小子短命,不过,凌玉你个毒娘们,我猜你车都没停就抛下去了,对不?”

凌玉表情讪然,何逢祥太了解他们了。

“我们不喜欢小孩,也不打算生养孩子了。”丁雄生怕何逢祥怪罪凌玉心性狠毒,解释出声:“孩子是累赘,凌玉性格你也知道的,就算带着,现在也饿死了。”

何逢祥稍一沉默,将雪茄搁在烟灰缸弹了弹。

凌玉意识到话题勾起对方心事了,轻轻的咳嗽一声,便想岔开话题。

何逢祥率先说道:“我知道你们不喜欢孩子,所以这次找你们过来,就是让你们对付一个孩子,一个还在读的高二学生,名字叫孟凛,曾经是解儿的同学。”

何逢祥挥挥手,侍奉手下立即上前抽出一张照片,摆在丁雄夫妇桌前,方才缓缓退下。

丁雄夫妇盯着照片,看到阳光青年穿着校服,摆出流行动作,前臂抬起回勾,后手虚扬跨步成飞行状,俊气面孔充满青春又灿烂的笑容。

“祥哥…你说他还在读高中…他是解儿小姐的同学,让我去对付他?”

丁雄难以置信。

区区乳臭未干的学生仔,他弹指间,便灰飞烟灭,犯得着他亲自出手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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